张家界新闻网8月18日讯 (通讯员 文绍喜) 武陵源区安委会近日印发张武安办[2017]13号文件《武陵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组织领导、整治对象、整治期限、整治内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做好全区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强化易燃易爆危化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筑牢了坚实基础。
《通知》指出全区此次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整治时间为期三个月。整治对象为全区范围内醇基燃料加工、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单位。重点整治检查醇基燃料加工、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醇基燃料行为,健全醇基燃料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醇基燃料危化品的安全使用。
《通知》要求区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工商、食药、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牵头做好各自监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打击本辖区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醇基燃料专项整治行动,发挥和调动社区、村委会力量,全面推进清查和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