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1月9日讯 近日,笔者从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武陵源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要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得到支付。
《办法》规定,凡武陵源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所有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工程造价5%的标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专户管理。未按规定落实建设资金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依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有关人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为由,怂恿、煽动农民工围堵马路和制造群体性事件的;以诈骗钱财为目的,采取伪造农民工名册、记工单、工资欠条、工资表、施工合同等资料,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的;以转移财产、逃逸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农民工可以通过向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每近年底,除了回家的期盼之外,欠薪也会成为很多人关注的话题之一。这些人很大一部分是在建筑工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工作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一年到头挣的辛苦钱却无法拿到手。
保障农民工权益,除了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快速调处劳动报酬争议等,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同时,要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