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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军地坪派出所查处一起违反多项行政行为案件

2018-04-20 10:08:27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屈泽清 杨春云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4月20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 杨春云) 4月19日,王某发(男,土家族,小学文化,家住永定区合作桥乡高万村)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殴打他人、吸毒行为被处罚。对于王某发的几种违法行为,武陵源区军地坪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4月19日晚上7点多,武陵源区军地坪派出所接到报警,武陵山大道八工区百丈峡卡口有人持刀强行冲关。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报警地点。经了解,个体司机王某发因过卡口与现场执勤人员发生冲突,王某发将值守人员毛某进打伤,民警遂将两人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19日晚上7点多,王某发开车带人进入百丈峡卡口到市里去,因值守人员认为王某发带游客进入,而阻止其车辆驶入。王某发没有完全停车,继续往前开走一段。值守人员毛某进赶上前摘下头上的头盔将王某发的前挡风玻璃打碎。王某发见毛某进砸碎了自己车子的挡风玻璃,于是从车上拿出马刀恐吓毛某进,扬起刀要砍毛某进。见另一个值守人员打电话报警,就开车逃走。走了十几米后又倒回来,拿起值守人员坐的塑料坐凳,对毛某进进行殴打,殴打毛某进头部、右手等处。

    在调查过程中,还查出王某发4月16日晚上11点左右,伙同绰号叫“鸡母儿”及“鸡母儿”的朋友(均未归案)在永定区大庸桥旁边一民房内吸食毒品的事实。对王某发新鲜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在查清王某发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殴打他人、吸毒行为的违法事实后,对王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毛某进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也给予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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