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11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 杨春云) 5月7日,李某军(男,汉族,小学文化,家住慈利县江垭镇清水洞村)、李某辉(男,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慈利县江垭镇清水洞村)、张某吾(男,汉族,小学文化,家住慈利县三官寺乡双桥村)、杨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慈利县杨柳铺乡新铺村)因殴打他人分别被行政处罚。
4月24日下午两点多,武陵源区军地坪派出所接到报警,武陵源区地税局对面有人打架。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报警地点,发现某某酒店工地上有人被打伤,因受伤人头破血流,民警叫来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随后派出所对此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年底,张某吾在某某酒店承包装修工程,李某辉、李某军兄弟在工地上做了工,张某吾欠兄弟俩五百多元工资一直未付。4月24日下午两点多,李某辉兄弟俩再次来到某某酒店找张某吾讨要工钱,话不投机,双方争吵起来,李某军要张某吾停工,动手与张某吾的继子杨某打了起来,张某吾和李某辉也各自帮忙,四人打作一团。最后双方又拿泥瓦刀、钢筋棒打架。张某吾父子头被打伤,缝了好几针。
本来是合法地讨要工钱,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双方言语不和发展到互殴。在查清双方违法事实后,军地坪派出所分别给予李某军、李某辉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给予张某吾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给予杨某行政拘留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