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15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 杨春云) 5月9日,伍某柳(男,土家族,初中文化,,家住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施某(女,土家族,初中文化,家住军地坪街道办事处、伍某(男,土家族,高中文化,家住武陵源区中湖乡石家峪村)、伍某孝(男,土家族,小学文化,家住武陵源区中湖乡石家峪村)、秦某成(男,土家族,初中文化,家住永定区后坪镇)因殴打他人分别被给予行政处罚。
伍某柳、施某系夫妇,施某与方某是亲姨妈老表,两家房屋也是建在一块的。2018年5月8日上午,两人所在的小区城中村改造,在两家之间的巷子里要铺设弱电,施某以为是给方某家安什么设施到现场阻工,与方某发生矛盾,由争吵发展到动手,方某将施某推到在地。报警后,军地坪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由于问题不大调解处理,方某给施某赔礼道歉,负责相应医药费。事后施某的丈夫伍某柳很不服气,认为派出所偏袒,并把派出所告到监察委。同时叫哥哥伍某从市内喊了老表、侄子等多人帮忙打架。5月8日下午2点多,伍某柳、施某与伍某叫人找到方某,众人对方某一顿毒打,致方某受伤住院。
在查清伍某柳、施某、伍某、伍某孝、秦某成的违法事实后,军地坪派出所给予伍某柳、伍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给予施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500元罚款。给予伍某孝、秦某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