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9月11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9月11日,武陵源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面向全区下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问题分工方案》,对结合武陵源区实际明确的12类重点黑恶势力进行重点打击,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情况报送机制、督促检查机制。
每一类打击重点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本领域的重点打击工作。围绕打击重点,集中、滚动摸排线索,及时通报移交线索。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对本领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牵头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掌握本领域重点打击工作情况,明确专人每月报送区扫黑办;责任单位围绕打击重点对本部门、本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开展集中、滚动摸排,及时通报移交线索。加强日常监管,对本系统、本辖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结合自身职能,配合或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情况。
《方案》明确的12类重点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范围为,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在旅游行业、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扰乱公共秩序,强行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生活且不服从相关部门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