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27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 为营造“平安创建我参与、平安创建我知晓”的浓厚氛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6月27日,笔者自武陵源区委政法委获悉,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义务轮巡、无缝覆盖”的总体要求和“区级统筹、乡(街道)组织、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武陵源区将在全区城区、乡(街道)集镇、村(社区)人口密集区、住宅小区、重点区域广泛开展义务巡逻活动。
区委政法委发布的《武陵源区义务巡逻实施办法》明确,通过义务巡逻活动实现防控体系机制日益完善;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安全维护有力有效;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壮大的五个目标,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武陵源建设积累经验,稳固基础。
《实施办法》要求,乡(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社会治安义务巡逻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全民发动,并认真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专题部署,积极营造群防群治创平安、促和谐、保稳定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区直及驻武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乡(街道)统一调度指挥和安排,参加所在街道、社区的义务巡逻。加强义务巡逻队伍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巡逻队伍台账, 及时存档备案,并制订义务巡逻队伍管理办法。开展义务巡逻要统一标识,举队旗、穿队服、佩“红袖章”、持巡逻证。队服、袖章由各乡、街道统一制作发放;巡逻证、队旗由各单位按标准自行制作。
各乡(街道)要根据《实施办法》制订好义务巡逻方案,印制义务巡逻行动安排表,结合全区网格巡逻,具体划分好巡逻街巷、重要区域。要建立义务巡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巡逻基础台账,确保巡逻规范有序运行。具体工作要求是:各乡、街道负总责,各村(社区)具体落实。区直及驻武单位参加义务巡逻每次不少5人,每天义务巡逻在属地街道、社区签到,领取巡逻装备,开展义务巡逻不少于2小时(每天晚上7:00-9:00)。义务巡逻完毕后返回所在社区归还装备。
《实施办法》还明确,在义务巡逻的过程中,要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嫌疑人员并报告公安110 指挥中心;发现、制止街面和巡防区域内的麻将赌博等违法行为,制止不了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及时出警予以处理;盘查闲散可疑人员,按程序将嫌疑人员交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现场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参与调解疏导,不能有效调解的及时按程序上报;积极为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旅武游客提供服务和帮助;注意发现并制止邪教人员及可疑人员散发张贴传单等干扰破坏活动,及时报告并协助排除各种安全及治安隐患;积极参与文明劝导,及时制止行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穿马路及摊点随意设置和车辆乱停乱摆等不文明行为;做好每天义务巡逻情况记录,以适当的形式上报有关巡逻的情况和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