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2月26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 陈星瀚) 2月24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工作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多举措促进疫情防控期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工作。对2020年2月23日至2020年4月10日前后自行乘用交通工具,赴区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务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分别按100元/人、300元/人、500元/人标准落实补贴。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工作。乡(街道)党委、村(居)党支部、驻村工作队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工作,及时摸清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了解掌握其返岗就业情况和原所在企业的复工、经营情况。并加强宣传,主动开展跟踪服务。
《通知》要求,区人社部门要及时发布各项目工地、企业的用工需求信息。区人社部门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全区企业开工复产情况,有针对性地有序发布岗位需求、企业开工信息,为全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提供指导。各扶贫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快项目开工实施。全区各扶贫项目业主单位要迅速启动2020年武陵源区扶贫项目开工,并优先开发相关岗位用于贫困劳动力就业。其中索溪峪、协合、中湖、天子山四个乡(街道),每个乡(街道)都要在3月底前开工2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并安排贫困劳动力在项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