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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武陵源:非法电鱼 3人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2021-11-12 15:35:02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覃宣 屈泽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11月12日讯 (通讯员 覃宣 屈泽清)“环境有价,损害担责”,11月12日,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畔,伴随着一阵阵“哗啦啦”的清脆水声响起,10000余尾鲤鱼、鲫鱼、草鱼、黄颡鱼欢快地跃入河中,为这条母亲河增添了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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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增殖放流是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联合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武陵源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农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工作。朱某等3人作为破坏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义务人,自费9000元购买鱼苗进行生态修复。

    2021年7月27日22时许,朱某等3人来到索溪河流域罗公坪河段,使用电鱼机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捕捞工具及渔获物。朱某等3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之相关规定,被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向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移送《朱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移送函》,2021年11月10日,武陵源区农业农村局与朱某等3人在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朱某等3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自愿承担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责任。

    据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张家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所在水域永久性禁止生产性捕捞,其他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公安机关目前正在开展“洞庭清波”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及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问题的“昆仑2021”专项行动,全力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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