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16日讯(通讯员 姚俐伶 石娱)男子贩卖毒品后,又跟着自己的“顾客”去实施盗窃。2013年7月11日,永定区公安分局民警朱芳辉、李昌锋依法对涉嫌盗窃、贩卖毒品的黄某某(男,27岁,永定区桥头乡人)执行了逮捕。
2月28日20时许,黄某某接到自己“老顾客”瞿某某(男,43岁,永定区桥头乡人)的电话:送些毒品到永定区大庸桥附近。看着生意来了,黄某某二话没说,带着毒品立即赶往约定的地点。两人很快便完成了交易,而瞿某某却又拉着黄某某:“我跟朋友准备去偷东西,一起去吧?”。反正都来了,跟他们跑一趟,又可以“赚”到钱,何乐而不为呢?黄某某当即答应,并跟着瞿某某及其同伴一同前往城区某高档住宅小区,实施了盗窃。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露”。被盗者在发现家中被盗后立即报了警,刑侦大队民警随即展开侦查,迅速锁定了瞿某某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并将团伙成员一一抓获。同时,民警发现,嫌疑人黄某某早于4月22日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执行逮捕。经审问,黄某某如实向民警交待了自己此次贩卖毒品后又加入了“顾客”盗窃队伍的犯罪经过。
7月11日,黄某某因涉嫌盗窃、贩卖毒品两项罪名,被民警“二次”执行了逮捕,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