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2日讯(通讯员 彭涛)“浪子”不但不回头,还梦想着拿卖淫女去帮其换“金”赚钱,结果美梦破灭,又一次锒铛入狱。永定区检察院近日将抢劫犯罪嫌疑人田某提起公诉。
现年26岁的田某系古丈县断龙山乡溪龙村人。2008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古丈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2年1月6日被释放。田某出狱后没有稳定的收入,便心生歹念:找卖淫女卖淫后抽台费获钱。今年3月3日21时许,田某以包夜为名花300元钱将陈某从张家界市某发廊带至某宾馆一房间。在该房间里,田某在对陈某进行嫖宿的过程中,田某把安全套从生殖器上扯掉要继续和陈某发生性关系,陈某怕染病不同意与田某继续发生性关系,田某便打了陈某一耳光,致使陈某不敢反抗。后田某强行和陈某发生性关系,并逼陈某喝白酒,称刚坐牢出来,什么都没有,提出要把陈某带到长沙或吉首去卖淫,陈某不同意,但又怕惹怒田某,便提出给田某1万元钱,叫田某放过她,田默认同意。随后,田某将陈某带至张家界市区某出租屋限制其人身自由。至3月4日,在田某的允许下,陈某方能给其男友李某等人打电话筹钱。当天下午2时许,接到报警后的民警在张家界市电信公司设伏将陈某解救出来,并抓获田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