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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到位"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013-12-10 14:27:34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屈先灼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12月10日讯(通讯员 屈先灼)“案件质量评查是一个事后的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可言”、“案件评查纯粹是一个找茬工作,上级院根本不了解基层繁重的工作任务”……检察系统刚开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基层办案干警如是评价。

     
        可是现在,检察官们不再发出类似的声音,而是一心把精力放在依法办案上,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近两年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突出强调“三个到位”,使上级院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成为了衡量案件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尺,连年取得全市检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永定区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同业务部门负责人一道,立足“长”、“常”二字,对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做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让每一位干警都充分认识到案件质量评查是帮助发现错误、纠正错误,是对今后办案的一种警醒,是院党组、上级院了解案件质量现状制定相应提升对策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讲与干警学、组织学与自觉学等方式,让办案干警彻底转变思想认识,从抗拒抵触变为欣然接受,主动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摆在办案工作的首要位置,确保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符合刑事司法程序。
     
     
        二是工作措施到位。以“两法一规则”全面贯彻施行为契机,加强对新增规定的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案规范和配套制度,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一是由案件管理部门对相关的程序法律、法规与检察内部程序性规定进行清理后全部发至院内网学习园地,供同志们随时查阅学习,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与考核;二是部门建立办案人员办案程序相互提醒制度,协同办案人员对承办人办案法律程序遗漏、瑕疵的负有提醒义务,及时督促补正,防止错案发生;三是逐级审核把关,保证案件质量,每一案件经过承办人、部门案件质量评查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四级层层把关,并建立责任倒查制度,督促责任人充分履行好为案件质量把关的职责,发挥各相关人员的作用;四是案件管理中心发挥评查纠错作用,对全院所办案件采取20%以上的抽评办法,帮助承办人发现错误,及时依法整改。
     
        三是工作责任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明确到人、责任到人。采取全员参与和党组决定相结合的办法,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奖惩办法》等专项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奖惩并重。由院纪检监察室会同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两项制度的执行,执行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以此作为干警考核、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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