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10日讯(通讯员 胡圣雄)日前,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就永定区人大代表平台建设和开展代表活动作出明确的规范,要求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和开展代表活动必须做到“十有、八公开、两设立、十至少”。
“十有”即有固定的人大代表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有必备的书籍报刊等方面的学习资料、有代表工作台账、有代表工作学习计划、有代表工作方面的相关制度、有代表个人方面的信息、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有专人管理代表活动室和代表活动工作、有代表活动室牌子。“八个公开”即公开代表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公开代表活动工作计划、公开代表对人民群众履职的相关承诺、公开代表活动的相关制度、公开平台建设的场所地点、公开代表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公开代表接访人民群众的工作时间、公开代表的具体工作职责。“两设立”即在代表活动室内或所辖区域设立群众意见箱、设立人大代表接访群众工作日。“十个至少”即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代表视察活动、一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代表履职评议和述职活动、一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代表调研活动、一年至少开展一次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作讨论和工作安排部署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代表学习活动、每季度代表个人至少开展一次联系群众或走访调研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代表汇报工作或互通工作信息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以上代表个人接访活动。
为把“十有、八公开、两设立、十至少”真正落到实处,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已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和代表开展活动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还将对基层人大平台建设和人大代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