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4日讯 近日,永定区粮食局纪检组为了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在单位召开作风建设推进会,集中学习了省委“两个责任”一意见一办法、《关于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了作风纪律,明确了严肃的惩处,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罚款、扣发年终奖金、工资不正常晋档晋级等系列措施进行惩处。
今年以来,该单位党组、纪检组齐抓共管严明系统内作风,对上班纪律、会议纪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特别成立了作风督察组,不定期对该局全体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是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规使用公车等相关规定的人员,督察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和内部通报批评,并实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从即4月8日起,机关工作人员凡是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及公车管理使用,被局作风督察组发现的,一是由局监察室发内部通报,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免谈话;二是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罚。发现一起罚款50元、发现二起罚款100元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格、发现三起罚款200元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发现四起罚款300元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被省、市、区作风督察组发现的,除按要求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凡被通报一次罚款100元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格、通报二次罚款200元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通报三次罚款300元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湘人发[2006]134号、湘人发[2006]147号文件分别规定: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张人社函[2015]2号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凡违反会议纪律,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内部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