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29日讯 (通讯员 覃宏波)7月29日,从永定区“创森”办获悉,为加强该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综合验收程序,明确绿化工程验收办法及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该区出台《永定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综合验收程序》、《永定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工程检查验收办法》、《永定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资金拨付办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创森”项目建设相关单位。“一程序两办法”就“创森”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完工后的验收流程、验收方法、资金拨付等后续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对提升该区“创森”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