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1日讯 (通讯员 李小亮) 6月1日,永定区正式启动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参加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还能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
该区实行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起付线标准为1万元,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对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据悉,该区2015年度参保城镇居民符合此次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人员共有368人次,补偿金额18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