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25日讯(记者 王姣 通讯员 陈波 龚山春)7月6日至20日,永定区城管执法大队、永定区公安分局城管大队开展联合行动,对在澧兰东、中、西路及中天鹭鸶湾等路段的观光自行车进行取缔,现场暂扣观光自行车18辆。
永定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双人驾驶类观光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款的规定。根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利用道路、公园、河堤等公用场地经营出租观光自行车,属占道经营行为,并有交通安全隐患,应由城管、交管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