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王家坪镇伞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欧惠蓉、村主任张晓宇、村秘书欧宏浩,套取村级资金17万元,并从中违规领取‘扶贫工作补贴’共计3.6万元, 三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定区教字垭镇竹园坪村党支部委员覃正田履职不力,导致扶贫产业引导资金1.7万元被平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永定区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初显成效。
今年以来,永定区纪委监察委积极贯彻落实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精神,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研究部署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及时下发《永定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问责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三联三建三强化”措施,聚焦监督执纪,强化问责问效。
联动扶贫攻坚单位,建立“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联合财政、审计、民政、林业等部门建立扶贫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扶贫领域违纪线索快查快办“绿色通道”,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和一线,落实到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职责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紧盯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出矛盾,加强沟通协作、相互配合、共商共议,强化主体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联动“互联网+监督”网络平台,建立“直查直办”制度,强化线索来源运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网络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及时核准数据,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派出专项核查组,以片区为单位,限期逐户核查,建立“一天一报告、三天一上报、五天一通报”的通报曝光制度。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处置不迅速不严格的严肃追究责任。截止目前,针对扶贫领域疑似问题线索共立案46起,涉及60人次,诫勉谈话44人次,批评教育48人,谈话提醒16人次,构筑违纪违规行为无处遁形的防火墙。
联动乡镇纪检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微示微报”制度,强化监督职能覆盖。以村为单位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微信群,以微信公示、微信通报的方式为精准扶贫工作插上隐形翅膀。第一时间在微信群公示相关扶贫政策、专项资金支出、扶贫走访情况等信息,晾晒精准扶贫的每一笔开支,打消基层干部的贪腐念头,增强党员干部的联动互信,密切干群关系,消除群众疑虑,助推区、乡、村三级扶贫信息互通,实现监督全覆盖,形成精准扶贫阳光运行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