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21日讯 (通讯员 彭涛)打工时无意中发现某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从而动起了歪脑筋打起了歪主意,频频作案,时间长达两年,每年骗得10万余元。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以龚某构成诈骗罪向法院起诉,法院以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龚某曾在长沙某公司打工,经常到长沙货运69站发货、取货单,从而发现该站管理上的漏洞:一是代收货款金额写的是小写数字,别人好改动;二是该站对账后,经常没钱当场给客户付款,有机会修改货单上的数字;三是客户拿着该站对账后的货单去取钱,该站不会再比对底单就直接付款。2010年开始,被告人龚某利用长沙货运69站管理的漏洞,采取修改托运单上代收货款的数额即在数额前面、中间或后面添加数字或伪造别人丢弃的托运单的方式,先从长沙货运69站托运货物到张家界货运69分站、慈利货运69分站、武陵源货运69分站三地,并要求长沙货运69站代收货款,然后赶到三地分站将货物取走。等长沙货运69站确认货物客户已收到,龚某便到长沙货运69站取货款。自2010年至2012年9月底,龚某从长沙货运69站共骗走现金26.785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26.7851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