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日报·掌上张家界讯(全媒体记者 鄢渊)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张家界市委会主委周芳带队来到武陵源区,就《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对条例草案文本广泛征求意见,区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景区代表参会并建言献策。
制定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是依据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由市人大常委会明确的2022年度立法任务之一,《条例(草案)》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拟定,共6大章节32条。第一章节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章节规划设计部分明确了景区无障碍设施专项规划设计及落实中的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第三章节设施建设部分主要明确建设内容、建设主体、建设标准,第四章节监督管理部分主要明确相关单位尤其是景区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第五章节法律责任部分明确了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主体、方式和具体措施,第六章节附则部分对《条例》的施行时间和相关系数进行了解释。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进行立法势在必行”“此举能提质张家界景区设施,提升游客的舒适度、美誉度,是一件大好事!”“希望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对无障碍设施种类进一步明确。”座谈会上,各界人士畅所语言、踊跃建言,调研组认真记录相关意见。
周芳表示,《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是在大量调研工作基础上,付出了大量精力和思考的产物,此次立法调研,就是要集思广益,对文本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家踊跃讨论,对进一步提升《条例(草案)》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提出了很宝贵的意见,对进一步搞好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立法工作大有裨益。周芳强调,制定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是秉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残疾人的立法基本思路,是张家界文明程度的体现,下一步工作要进一步细致细化景区界定、无障碍设施范围等《条例(草案)》具体内容,既立足张家界经济发展实际,也要具有前瞻性,从发展的角度尽量满足残疾人需求,提升他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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