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桑植县法官、检察官及森林公安民警等来到该县陈家河镇两河口村澧水流域马栏河段,现场监督非法捕捞者王某某将草鱼、鲫鱼等鱼苗共计1万余尾投放至澧水河段。
据了解,今年6月26日22时许至次日凌晨1时许,王某某在该河段使用电瓶等禁用捕捞工具,共捕捞草鱼、鲤鱼、棒花鱼、白鱼等1178条、虾米2公斤。随后,王某某被当地森林公安民警查获。
经认定,王某某在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作业,涉嫌非法捕捞。最终,王某某被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没收作案工具和违法所得,责令王某某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补偿款3745元,用于购置鱼苗,投放至捕鱼水域。(通讯员 龙昕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