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日报·掌上张家界讯 (通讯员 覃向军 刘濯)8月19日,笔者从永定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获悉,因永定区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灾风险等级高,为有效预防湖南首届旅游发展大会期间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通告。
通告明确此次禁火令期限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30日。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以内的区域。
通告提出五点禁火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域实施烧田埂草、烧荒、焚烧垃圾、焚烧秸秆、烧草、烧灰积肥等用火等5种行为;禁火期间,各责任单位和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三早三到位”的森防要求,要按照森林防灭火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加强管控,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辖区森林安全;禁火期内,禁止在禁火区域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害、炼山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向当地乡镇(街道)和区林业局提出书面用火申请,由乡镇(街道)和区林业局提出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见并报区森防指决定,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组织足够人力看守火场,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禁火期间,各责任单位和成员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严惩违法用火,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要派专人严防严守。
禁火期内,各责任单位和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告同时明确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禁火令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玩忽职守,工作失职、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从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等2项责任追究。
通告还公布了区森林火警电话:0744—8298119、0744—8328119